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了哪些资助项目和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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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2exam.com 2012-5-14 14:1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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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了哪些资助项目和奖励政策? 为帮助贫困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各级政府、学校建立的资助政策和扶助措施主要有: 1.国家各级财政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具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资助期为2年。 2.根据《广州市贫困家庭学生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办法》,从2011年秋季起,对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中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入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学费,入读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规定标准减免学费。享受此政策仅限于在广州市属及区(县级市)属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广州市贫困家庭学生。(具体免费标准和申请办法详见本书第二部分“贫困学生必读”) 3.根据200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涉农专业学生取得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后免三年学费。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格需每学年认定、审核一次。 4.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将不少于5%的学费收入主要用于资助农村和城镇困难家庭学生的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对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许多学校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可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设立“广州市扶困助学金”补助困难家庭学生书费,每学期补助课本费220元。 5.从2007年起,对符合安置政策,到我市指定中等职业学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每生每年补助7500元培训经费。 6.从2009年到2012年,广州市每年招收400名梅州市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我市市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工科专业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资助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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